家用電器行業中的灼熱絲試驗(Glow Wire Testing)
對於家用電器行業來說,安全性一直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由於誤操作,電氣布線系統可能會發生電流過載或短路而引起塑料材料燃燒,因此業界制定了各種防火要求來評估並測定電器中所使用材料的可燃性水平。灼熱絲試驗(Glow Wire Testing)就是現今家用電器行業採用的相關防火要求之一。

什麼是灼熱絲試驗?
曆史上曾經有多種方法來評估材料的可燃性和耐火性,包括直接和間接火焰燃燒試驗方法。UL 94規範是採用直接火焰燃燒試驗方法的一個示例。這種已被長期採用的方法是在受控條件下,對垂直或水平安裝的樣本直接施加火焰。而間接火焰燃燒方法則是對樣品施加熱源。灼熱絲試驗是間接火焰燃燒方法的一個示例。使用這些方法得到的試驗結果可用來比較材料的阻燃、自動熄滅(如果起燃)和燃燒形成的滴落物不引起火焰蔓延的可能性。為了更好地理解直接和間接方法的區別。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于2001年制定了灼熱絲試驗方法,因為原有的試驗方法已無法覆蓋所有起燃源。具體地講,灼熱絲試驗主要用於模擬因連接元器件過載或器件過熱引起電氣設備故障時可能產生的發熱效應。
灼熱絲試驗方法
IEC 60335-1中規定了家用電器的灼熱絲標準, 版本是其Edition 5.0 2010-05。但是,具體的灼熱絲試驗方法主要體現在IEC 60695-2系列規範中。
灼熱絲試驗通過將元件加熱到預定溫度實現。加熱元件被稱為灼熱絲(Glow Wire)。圖3是灼熱絲試驗中使用的加熱元件的示例。待測樣品被固定到位,棉紙直接放置在樣品下面。在達到預定溫度后,以1N的力把灼熱絲按壓在樣品上保持30s,如果30s內發生燃燒,則記錄持續時間、火焰高度,以及材料滴落物是否引燃棉紙。
無論是在終端產品還是原材料樣片上都可進行灼熱絲試驗。兩種情況下定義符合性的朮語稍有不同。
GWT簡稱灼熱絲試驗(Glow Wire Test)(IEC 60695-2-11)。當在終端產品上進行灼熱絲試驗時使用GWT。試驗的結果則為在給定溫度下“通過”或“未通過”。如樣品不起燃或在拿掉加熱元件后30秒鐘內自動熄滅,若發生滴落,滴落物不引燃棉紙,則為“通過”。
GWFI代表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low Wire Flammability Index)(IEC 60695-2-12)。它是與最終產品中使用的原材料有關的屬性。此屬性通過在給定厚度的原材料樣片上進行灼熱絲試驗來確定。GWFI是灼熱絲在材料不起燃或在拿掉加熱元件后30s內自動熄滅的 溫度。
GWIT代表灼熱絲起燃性溫度(Glow Wire Ignition Temperature)(IEC 60695-2-13)。它是與最終產品中使用的原材料有關的屬性。此屬性通過在給定厚度的原材料樣片上進行灼熱絲試驗來確定。GWIT是加熱元件與樣片接觸時材料起燃且燃燒時間超過5s的 溫度。
了解以上3個朮語對於理解如何在整機或終端產品安全標準IEC 60335-1中應用灼熱絲試驗而言至關重要。
灼熱絲實驗和IEC 60335-1,家用及類似電器的安全標準
IEC 60335-1中規範了家用電器的通用安全要求。此規範規定,通過灼熱絲實驗來評估電器中支持載流連接器的非金屬材料的可燃性。
IEC 60335-1 中規定的灼熱絲實驗嚴酷性由電器在使用過程中是否有人照管以及連接件承載的電流大小來確定。有人照管的電器基本上是指由照管人員操作的電器,如吸塵器、熨斗和咖啡壺。無人照管的電器指放在固定位置且肚子運行的電器,例如:冰箱、烹飪裝置、洗碗機、洗衣機和干衣機。
對於有人照管的電器,支持載流連接的非金屬材料部件和與這些連接件3mm以內的,且大於0.5g的非金屬材料不見的部件都需要根據IEC 60695-2-11進行灼熱絲實驗。實驗強度為:正常操作期間載流超過0.5A的連接件為750℃;其他連接件為650℃。但對有不同材料屏蔽的連接件,IEC60695-2-11 灼熱絲試驗只針對插有屏蔽材料的地方進行相關試驗強度的測試,而不直接針對屏蔽材料。
在正常操作期間,歸類為無人照管的電器中實驗的電流在0.2A以上的連接件以及這些連接件3mm內的部件要經過最嚴酷的評估。需要進行三級可燃性評估才能滿足規範要求。電器製造商必須了解其最終成品的合適分類,以便根據IEC 60335-1對元器件使用正確的試驗等級。
CJT長江連接器一直向國際品牌學習,只有產品通過IEC 60335-1灼熱絲試驗后,才宣稱該產品符合灼熱絲標準。